2010-05-18 信息来源:不详
各市、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质量信用价工作,确保评价过程科学、公正、公平,实现资源共享,省质监局决定建立统一的质量信用评价专家库。为保证入库专家的质量,特面向全省征集质量信用评价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征集专家范围包括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中介机构、社团组织、政府行业管理部门等机构的人员。
二、专家选聘基本条件
1、在质量管理或信用管理岗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工作5年以上,或具有以下任一资格:中级以上质量工程师职称、6σ管理黑带、质量管理体系外审员。其中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从事质量管理或信用管理研究工作,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者优先聘用;
2、熟悉质量管理法律法规及质量信用评价工作的要求;
3、有敏锐的技术洞察力、较深的行业背景、较强的市场判断力、熟悉企业管理、熟悉相关产业政策;;
4、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坚守秘密,认真负责,有较好的沟通能力和表达能力;
5、年龄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够保证必要的时间和精力参加并完成各级质监部门所委托的质量信用评价工作;
6、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
联系单位:苏州质监局质量处
联 系 人:王吉
联系/传真电话:65220501
附件:文件及申请表格
机关建设:(机关党建---纪检监察---政务公开制度)
业务直通:(质量管理与认证认可---质量监督、食品监管----特种设备监管----计量管理----标准化管理----稽查执法)
扶优扶强:(名牌发展----原产地域产品保护)
公告公示、质监动态、行业动态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权力公开、相关下载、公众监督、办事指南、培训计划、局长信箱、文明创建台账、热点专题介绍、业务办理网上公示、便民常识、信息查询、质监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