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6-25 信息来源:szqts
根据《国务院批转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技术监督管理体体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1999]8号)精神,99年11月省政府印发了《关于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实行垂直管理体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发[1999]94号) 苏州市技术监督局更名为江苏省苏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属省、市双重领导单位。
本机关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计划财务科技处、质量管理与认证处、监督处、食品处、标准化处、计量处、稽查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处、人事教育处、纪检监察室十一个处室。
苏州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责是:
宣传、贯彻国家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行政执法工作;推进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与国际惯例接轨。
综合管理全市质量监督工作。拟定上报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计划,组织实施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以及各级政府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工作的意见;组织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和方法,实施国家和省的质量奖励制度,推进“名牌战略”的实施;组织制定提高全市质量水平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直辖市建立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负责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并提出整改意见;管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
组织对产品质量实施监督检查;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对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不合格企业的后处理;协助省局组织实施国家产品免检制度,管理产品质量仲裁的检验;负责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管理纤维监督检验工作;依法管理产品质量检验机构。
拟订、执行全市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工作制度;承担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市场准入和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承担化妆品的相关市场准入和监督管理工作;承担食品及化妆品质量安全检验机构的指定及监督管理工作。
组织协调依法查处违反质量、标准化、计量法律、法规的行为;根据政府授权,组织实施全市有关专项打假活动;负责市打假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称“打假办”)的日常工作。
统一管理全市标准化工作。依法组织和监督农业、工业及服务业标准的贯彻实施;推进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管理企业标准备案;负责全市组织机构代码工作。
统一管理全市计量工作。推进法定计量单位,监督、管理全市的计量器具;组织实施监督量值传递和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工作;负责计量器具制造、修理许可证的管理工作;规范市场计量行为,组织计量仲裁检定;组织实施对商品量的监督;指导企业计量工作。
统一组织管理和监督全市认证工作。贯彻实施国家和省有关认证工作的政策、措施、规划和计划;参与有关技术机构的考核工作;指导、监督和协调全市产品质量和质量体系认证工作。
综合管理锅炉、压力容器、电梯、防爆电气等特种设备的质量监督和安全监察工作;管理锅炉、压力容器、电梯、防爆电气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管理有关检测机构和检测人员的资格考核工作。
管理、协调、指导全市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组织拟定全市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规划和各类项目计划,协调和指导行业和专业的公正检验机构、计量公正服务机构等技术监督中介服务机构进行指导和监督;管理和指导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工作;管理质量技术信息工作;组织质量技术监督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财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本系统财务管理规定;负责本局及所属单位财务预、决算工作;负责本局及所属单位预算外资金和罚没收入两条线的工作;综合管理本局及所属单位的各项收入与支出;负责本局及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本局及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根据有关规定协助省局管理本系统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负责本系统的老干部工作;负责全市质量技术监督工程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组织和实施,管理相关专业的职业资格工作;负责管理、指导全市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管理本系统的行政监察工作;管理局直属单位;指导挂靠的学会、协会工作。承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关建设:(机关党建---纪检监察---政务公开制度)
业务直通:(质量管理与认证认可---质量监督、食品监管----特种设备监管----计量管理----标准化管理----稽查执法)
扶优扶强:(名牌发展----原产地域产品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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