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6-09 信息来源:不详
各有关单位:
阳澄湖大闸蟹实施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叁年来,在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二市二区政府及各相关部门的通力协作下,在提升阳澄湖大闸蟹品质、致富渔农民,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今年阳澄湖大闸蟹的保护工作已全面启动,为进一步做好阳澄湖大闸蟹地理标志保护工作,引导各经营企业守法经营,引导消费者放心消费,保护阳澄湖大闸蟹养殖户、经营户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经研究决定,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阳澄湖大闸蟹销售过程中开展“地理标志保护你--2008阳澄湖大闸蟹阳光行动”,现将行动方案(附件)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苏州市阳澄湖大闸蟹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二OO八年五月二十二日
附件:
“地理标志保护你”
2008阳澄湖大闸蟹阳光行动方案
一、主导思想
通过行业自律、合同制约、质量承诺、违约赔偿的方式,尝试运用市场经济手段,营造公平贸易环境,倡导放心消费方式,树立诚信经营形象;保护好蟹农、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活动内容
1、 在经营地理标志保护产品——阳澄湖大闸蟹的企业(包括批发、零售单位)中使用统一的店招,在经营地理标志保护产品——阳澄湖大闸蟹的企业(包括批发、零售单位,餐饮企业)中使用统一的防伪告示牌。
2、 在经营地理标志保护产品——阳澄湖大闸蟹的企业(包括批发、零售单位,餐饮企业)中实行质量承诺制度,承诺书见附件一。
3、 签订承诺书后,由保护委安排企业在经营场所使用统一的标志(包括店招、防伪告示牌),防伪告示牌树立在阳澄湖大闸蟹专营区。一个单位一个编号,且可通过防伪查询,标志的著作权归保护委所有,店招制作由企业自行解决(电子版样稿由保护办委托专门机构制作),防伪告示牌由保护办统一制作。
4、 保护委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媒体告知消费者在选购地理标志保护产品——阳澄湖大闸蟹时,应该在具有统一店招和防伪告示牌的授权点消费,同时邀请消费者进行监督,同时,在宣传报道上把所谓无扣真蟹列入虚假宣传及存在消费风险的情形,及时提醒消费者。
三、工作分工
1、保护委负责宣传工作;
2、蟹业协会负责受理经营地理标志保护产品——阳澄湖大闸蟹的企业(包括批发、零售单位,餐饮企业)参加“地理标志保护你”2008阳澄湖大闸蟹阳光行动的申请及申请材料的初审,配合保护办做好违约金的赔付工作;
3、保护委办公室负责店招的电子版样稿及防伪告示牌的制作以及经营地理标志保护产品——阳澄湖大闸蟹的企业(包括批发、零售单位,餐饮企业)参加“地理标志保护你”2008阳澄湖大闸蟹阳光行动的申请及申请材料的复核;
4、保护委办公室及各办事处负责受理各类投诉举报及日常检查和打假工作。
附件一:承诺书
承 诺 书
本单位自愿参加“地理标志保护你”2008阳澄湖大闸蟹阳光行动,在经营地理标志保护产品——阳澄湖大闸蟹时作如下承诺:
(一) 质量承诺:本单位承诺在销售地理标志保护产品——阳澄湖大闸蟹时做到使用保护办统一制作的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不出现蟹标分离的现象,一蟹一扣,发现无扣蟹销售行为以违约论,保证不卖假蟹;
(二) 标志使用:经营单位在店招和专营区树立“地理标志保护你”2008阳澄湖大闸蟹阳光行动统一醒目标志(店招及防伪告示牌),不在专营区销售无扣蟹,经营地址变更或终止,则自行拆除,否则以违约论;
(三) 违约赔偿:以本单位在蟹业协会中的质量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承担违约赔偿义务;根据保护委的要求首次违约赔偿5000元,二次违约再赔偿5000元,并不得使用“地理标志保护你”2008阳澄湖大闸蟹阳光行动统一醒目标志(店招及防伪告示牌)。
承诺单位:
(盖章)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二日
机关建设:(机关党建---纪检监察---政务公开制度)
业务直通:(质量管理与认证认可---质量监督、食品监管----特种设备监管----计量管理----标准化管理----稽查执法)
扶优扶强:(名牌发展----原产地域产品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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