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8-14 信息来源:szqts
1、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2、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
3、《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4、申请单位《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自查报告;
5、《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及复印件(适用首次申请、产品扩项);
6、有关制造许可证及复印件(适用到期复查);
7、产品质量合格的证明材料(一年内的产品质量抽查报告或有型式评价资质的机构出具的全性能试验报告)(适用到期延续申请);
8、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及复印件
9、计量检定员证及复印件;
10、现行有效的产品标准和检定规程;
11、企业质量、计量管理制度(适用首次申请)。
机关建设:(机关党建---纪检监察---政务公开制度)
业务直通:(质量管理与认证认可---质量监督、食品监管----特种设备监管----计量管理----标准化管理----稽查执法)
扶优扶强:(名牌发展----原产地域产品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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