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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07年度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前辅导学习的通知

2007-07-20 信息来源:szqts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凡无证操作的将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的处罚。为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审核发证工作的正常开展,2007年度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前辅导学习日程已经确定(附后),由于学习、考试场地有限,凡参加者必须事先报名,复审人员应在复审期满3个月前报名,请各相关企业及时报名并按计划组织作业人员参加学习和考试,并于开班之日830分到学习地点报到。参加领证考试人员应携带一寸彩照一张、身份证、学习费用;参加复审考试人员应携带原作业证、学习费用。

       报名可通过下列方式进行:传真(65211824)、信件(苏州市公园路58209室、邮编215006)。

报名信息应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参加学习班次、企业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人:吴璟、张冬英

联系电话或传真:65211824; 电子信箱:baoming@ sztzsb.com

学习地点:A班至N班  公园路58号  苏州质量技术监督局

          O班至P班  凤凰楼(凤凰街与干将路口,电话:65210545.)

说明:

       网站提供协会和特种设备方面的各种信息,公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参加考试的合格人员名单,请各相关单位上网查询。

 

附:2007年度考前辅导学习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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